轉發省住建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舉辦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培訓班的通知》的通知
(東建質安〔2011〕151號)
各鎮街(園區)規劃建設辦(局)、各施工企業:
現將省住建廳《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舉辦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培訓班的通知》(粵建辦質函〔2011〕456號)轉發給你們。請各有關單位結合實際,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附件:《轉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舉辦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培訓班的通知》(粵建辦質函〔2011〕456號).doc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關于舉辦建筑安全生產法規及標準培訓班的通知.tif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